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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8-12来源:宣城文明网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新闻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人社秘〔2021〕158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经国家批准或拥有公开出版刊号的新闻单位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条件详见《宣城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和评审评分标准》。

  申报材料要求:

  委托评审函或推荐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继续教育证书;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学术论文、论著,发表的作品;

  表彰证书、获奖证书;

  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上述材料中,《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可到宣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到同级人事部门申请提供。除学历、学位证书可不提供原件外,其他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学术论文、论著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并按照上面所提材料顺序装订整齐。

  申报材料袋一律采用牛皮纸档案袋,同时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类别、申报职称。破格申报的,还应在材料袋上注明破格字样。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

  三、推荐申报及公示程序

  申报人员要认真对照任职标准条件提出申请。单位要按照岗位职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德、能、勤、绩考核。对考核合格以上的申报材料,严格按宣人社秘[2021]158号文件规定,切实做好申报推荐、评审结果、考核聘任三个环节的公示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程序,对公示无疑议的申报人员,由单位推荐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将公示内容、时间及公示结果认真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对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的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且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

  四、测试

  对拟任中、初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的测试按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宣宣新字[2003]06号文件执行。

  五、相关问题

  凡需转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说明转岗原因,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后报相应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新闻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各县市区和市直新闻单位将申报材料备齐后,于9月10日前报市委宣传部新闻和对外宣传科。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一并备齐,初级200元,中级260元。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报送,报送材料人员不超过两人,并佩戴口罩。

  附件:1.《宣城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和评审评分标准》

  2.单位公示证明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

2021年8月9日

责任编辑:

夏 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