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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宣城市第五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2来源:市委宣传部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宣口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和文化名市建设,根据《宣城市促进文艺繁荣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宣宣字〔2023〕13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决定开展第五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敬亭山文学艺术奖包括文学创作奖、舞台艺术奖、影视艺术奖、美术书法摄影奖、艺术表演奖、突出成就奖六类子奖项。各子奖项参评范围或推荐条件详见《办法》,须注意:1.同一作者可申报不同子奖项,但申报同一类奖项的作品仅限1件;2.传播力指标达到《办法》规定标准的网络文学艺术作品或网络文学艺术理论评论作品可以参评;3.符合申报条件的表演类民间文艺可参评舞台艺术奖;4.符合申报条件的微视频作品可参评美术书法摄影奖。

  (二)凡在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发表、出版、播映、上演和展出的原创文学艺术作品,均可申请参评。这一时限要求同样适用于艺术表演奖申报者主演的舞台艺术作品。突出成就奖不受此限。

  (三)申报敬亭山文学艺术奖,申报主体为单位组织的,单位组织必须为宣城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申报主体为个人的,本人工作单位必须为宣城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者本人为拥有宣城市户籍且工作地在宣城的自由职业者。与市外联合创作生产的文学艺术作品,申报敬亭山文学艺术奖的,其所获省级以上奖项荣誉权应归宣城市所有(以正式奖励文件、证书等为准)。

  二、申报方式

  (一)各县市区所属的文化文艺单位和作者,向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申报;市文旅局、市广电台直属的文化单位和作者,分别向市文旅局、市广电台申报;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市直会员、其他市直单位(作者),均向市文联申报。

  (二)艺术表演奖、突出成就奖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文化单位推荐,不接受文艺工作者直接申报。

  (三)对创作者未申报而确有较大影响的作品,经相关单位或文艺组织推荐,可列为评选对象。

  (四)前四类奖项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艺术表演奖、突出成就奖允许一个以上单位推荐。

  (五)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广电台、市文联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后分奖项填写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市委宣传部。

  三、申报时间

  各地各有关单位向市委宣传部推荐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20日。

  报送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9号宣城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联系人:高姗,联系电话:3015146,邮箱:xcbxjke@126.com。

  四、申报材料

  (一)每件申报作品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报表一式1份,申报前四类奖项的填申报表一(附件1),申报艺术表演奖、突出贡献奖的填申报表二(附件2)。

  2.参评作品或申报人获得过各类奖项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及表彰文件1份、复印件1份。证书类原件须送达,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

  3.申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单位名义申报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二)除上述材料外,各奖项还需分别报送下列材料:

  1.文学创作奖材料:(1)申报作品为个人专集、专著的,提供样书1套;(2)申报作品为网络文学作品,已结集出版的提供样书1套,未结集出版的提供发表地址链接及纸质打印件;(3)申报作品为单篇文学作品或文学理论、评论类作品的,提供所发表报纸、刊物等载体的原件1份。

  2.舞台艺术奖材料:(1)提供参加比赛、调演、展演、播出等的文件或证明材料1份。如为在网络视听平台发表的原创舞台艺术作品,提供发表地址链接;(2)申报作品为戏剧、曲艺、民间文艺类作品的,提供演出视频1份,附文字脚本1份。视频需有字幕;(3)申报作品为音乐类的,报送歌谱(简谱,包括词曲)1份、音频或视频1份;(4)申报作品为舞蹈类的,提供舞台演出视频1份;(5)申报作品为舞台艺术理论、评论文章的,提供所发表报纸、刊物等载体的原件1份。如为网络文艺评论作品,提供发表地址链接及纸质打印件;(6)申报作品为舞台艺术专集、专著的,提供样书1套。

  3.影视艺术奖材料:(1)提供在省级及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的文件或证明材料1份。如为在网络视听平台发表的原创影视艺术作品,提供发表地址链接;(2)提供播出视频(或音频)1份;(3)申报作品为影视艺术理论、评论文章的,提供所发表报纸、刊物等载体的原件1份。如为网络文艺评论作品,提供发表地址链接及纸质打印件;(4)申报作品为影视艺术专集、专著的,提供样书1套。

  4.美术书法摄影奖材料:(1)提供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展览的文件或证明材料1份。如为在网络上发表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提供发表地址链接;(2)申报参评的书法、美术作品,提供规格为10寸的照片1张;(3)申报参评的摄影类作品,提供规格为16寸的照片1张。如为短视频作品,提供视频1份;(4)申报作品为书画摄影艺术理论、评论文章的,提供所发表报纸、刊物等载体的原件1份。如为网络文艺评论作品,提供发表地址链接及纸质打印件;(5)申报作品为书画摄影艺术专集、专著的,提供样书1套。

  5.艺术表演奖材料:(1)提供本次评奖年限内主演的影视剧或舞台艺术作品的视频1份。如为在网络上播放的影视剧或舞台艺术作品,还须提供发表地址链接;(2)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从艺以来艺术表演成就的资料,包括参加重要比赛、演出、展览、播出等的相关材料,发表的专著、文章等,均一式1份;

  6.突出成就奖材料:(1)提供本人三次获得敬亭山文学艺术奖的证明资料(至少一次特等奖),均一式1份;(2)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艺术成就及为宣城文学艺术创作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资料,包括发表的专著、文章,重要比赛、演出、展览、播出等的相关材料等,均一式1份。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报送纸质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部作品和相关资料分别装袋,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奖项类别、主创单位或作者姓名、推荐单位”或“申报者姓名、奖项类别、从事艺术门类、推荐单位”。袋内资料按照申报表、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其他资料的顺序摆放,一式1份。

  2.音视频可直接报送电子版,文件名注明作品名称、奖项类别、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报送的纸质材料能够提供电子版的(含扫描件),均须提供。电子版材料一部作品载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作品名称+奖项类别+主创单位或作者姓名+推荐单位”或“申报者姓名+奖项类别+从事艺术门类+推荐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深入宣传发动,将评奖工作文件精神传达到所属文艺生产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中,广泛动员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参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评作品的资格审查,分门类对申报作品进行排序,确保将本地本单位最优秀的作品推荐上来。

    附件:1.宣城市第五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申报表(一); 

          2.宣城市第五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申报表(二);

          3.宣城市第五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申报汇总表。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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