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  宣城文明办  主办
对市政协10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8-06-28来源:宣城文明网

张宁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的几点建议》收悉,市文明市建设办联合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农委进行研究,认为建议实事求是的提出了农村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很有帮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回复如下:

  1、关于“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循环水利用”

  我市于2017年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均开展了县域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从规划上加强了对农村污水处理的设计和建设。中心村污水处理紧密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按照“先地下、后地上”、“污水先行”的步骤,统筹兼顾各项目建设周期,合理安排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计划,遵循“因地制宜、接管优先、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处理方式。

  2、关于“采取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我市积极推动县市区通过PPP、DBO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目前宁国市拟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加强对已建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其他6个县区均拟通过PPP方式全县域推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目前各县市区一般采取县乡财政补助为主导、村户自筹为补充的经费分担机制,在已建的中心村建立村庄长效管护基金,保障包括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内的村庄运营维护。市、县、乡三级均运用考核指挥棒,将乡镇污水处理和中心村管护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3、关于“增强村民环保意识,采取垃圾分类措施,监督管理好旅游休闲带来的环境污染”

  我市于2012年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对资金投入、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和机制建设均有要求,近年来全市年均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超亿元,人均超50元,今年1-6月全市共投入经费6500余万元;按照与农村人口300-500:1的比例配备农村保洁员6600名;垃圾桶等垃圾收集设施的年更换率保持在20%—30%左右;以乡镇为单位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继续推进,市场化率98%,加强市对县、县对乡,乡村对服务企业等监督考核机制,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兑现承包经费和奖惩;开展较为密集的考核评价,仅去年县对乡、乡对村或服务企业开展督查考核1300余次;市本级和县市区均建立了农村垃圾处理多级投诉奖励机制;着重推行“户集、村收、乡运、市县集中处理”的运行模式,目前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

  近两年,我市以示范县(宁国市)、示范乡镇(每个县一个乡镇)创建为带动,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确定大类粗分,坚持源头分类,农业垃圾就地消纳不出自然村,直至落实农业废弃物、工业品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减轻终端处理负担,促进垃圾环保处理。

  去年6月至7月,在日常保洁的基础上,7个县市区对辖区内80个乡镇、720个村,抓住城乡结合部、景区周边、偏远山区、沟渠田边等盲点重点部位,推进农村陈年垃圾清理,累计出动人力15238次、机械化运输车辆6120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41.7吨、建筑垃圾6144.2吨、废弃秸秆1172吨、其他杂物1350.7吨,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4、关于“结合农村养殖种植特点,采取先资源化利用,超出部分处理排放”

  当前,我市全面完成禁养区内472个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全市规模养殖场1601个,已配套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的场1423个; 71个建制村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均达7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量为142.59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8.97%;市县制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开展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部分乡镇试点建立有毒有害垃圾回收中心和区域性回收利用示范。

  下一步,我市力争在2018年底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0%,每年完成8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力争达到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率达到85%,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乡村科

联系电话:3014212

2018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

雷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