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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9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表时间:2017-06-29来源:宣城文明网

荀名龙委员:

  您提出的《建设美丽乡村追逐美丽中国梦》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我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仔细梳理提案中的问题和对策,并联系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共同办理。我们认为该提案实事求是地分析了美丽乡村建设的问题,并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我们将认真吸收提案的主旨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现答复如下:

  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谱写中国梦宣城篇章的有机组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美”目标,致力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党委政府合力推进,不断探索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新思路,建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中心村,全面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全域文明建设。针对提案分析的问题和所提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工作:

  一、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所在。历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资金投入,2016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2。3亿,支农资金整合4亿元,有力保障了建设任务落实。下一步,一是将继续保持各项财政对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投入逐年增加。二是做好支农资金整合这篇大文章。落实好市里出台的实施意见,督促县市区政府一把手亲自抓,依据整合目录,加强资金整合,使省以上支农资金更多地投入中心村建设。三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市场化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如使用PPP模式等。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监督和考评机制,扩大资金使用绩效。

  二、科学布局美丽乡村建设点。工业化、城镇化带来城乡要素的流动,特别是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移,导致出现“空心村”等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在美丽乡村建设布点规划中,牢牢把握这一大势,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使县域中心村保留数量合理、分布定点科学。目前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为618个,确保这些村建成后能成为永久的居住点,村民能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务。考虑到现行自然村的实际情况,中心村之外,县市区也每年安排搞一批拟保留的自然村整治点,如宣州区每年安排30个、郎溪每年安排15个等,每个点安排一定补助资金,着重从道路硬化、环境整治等方面进行治理,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此外,我们还将继续提升农村清洁工程垃圾处理全覆盖水平,保持农村良好的环境卫生。

  三、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设美丽乡村一定要依靠人民群众、为了人民群众。离开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初衷,美丽乡村建设是无法持续的。我们一直注重在建设实践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扩大群众参与性。下一步继续做好工作:一是申报建设尊重群众意愿。市里要求,将“村级组织战斗力强,村民参与建设积极性高”作为申报的基本条件,筛选出绝大多数群众主动性强,工作基础扎实的村开展建设。二是规划编制体现群众意愿。召开多个会议,反复征求群众意见,采纳群众意见,集中村民智慧。三是建设施工扩大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组织广大村民筹资投劳,对一些工程技术要求不高、依靠自己力量能干的项目,发动群众自己干,广泛参与村庄环境治理、卫生保洁和庭院美化等工作。四是把群众满意度测评纳入考核内容。2016年,我们在各项考核中询问群众近千人次,好评率超过99%。今后也将继续坚持。

  四、着力保持田园特色风貌。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习总书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将保留并突出村庄特色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建设规划,注重保护村庄的乡土风貌、自然肌理、老屋旧宅、田园风光,建成了一大批特色鲜明的村庄,如泾县黄田、宁国山门、宣州祁梅、郎溪妙泉、广德箭穿、旌德乔亭和朱旺、绩溪仁里和龙川等,成为当地的特色名片。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致力于规划控制,引导各地在规划编制中就注重尊重自然,保护乡村田园风貌,在建设阶段不搞大拆大建,以旧村改造为主,注重建设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皖南秀美乡村。同时加强工作督查,防止将城镇建设的一套搬到农村,杜绝在建设过程中搞大门楼、大广场、大草坪、过度硬化等有违田园风格的现象。

  五、建立并巩固长效管护机制。美丽乡村建设之后的管护,对于巩固建设成果十分重要。我们正在建立县乡财政补助为主导、村户自筹为补充的长效管护机制,同时将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组织广大村民积极投劳参与,保障已建成的中心村公共设施维护和日常运行,使之长久地造福群众。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联 系 人:余 怡

  联系电话:3014212

宣城市文明市建设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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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