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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文明市建设办2017年部门预算
发表时间:2017-02-04来源:宣城市文明市建设办

  一、部门概况

  市文明市建设办公室编制人员13人,实有在编人员13人,退休1人。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市文明市创建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2、按照市文明委部署,制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督查、考核和落实;?分析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新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统筹全市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十星文明户的评选、验收、考核、管理工作,指导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评选表彰先进。

  3、指导各县市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市直单位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和“三线四边”环境整治工作;配合参与制定美丽乡村村庄布点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中央、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各种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工作。

  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美丽乡村办、省文明办交办的工作。

  (二)科室设置

  文明市建设办公室下设综合科(含文明网)、城镇创建科、乡村创建科、思想道德建设科。

  二、部门预算表

  市文明市建设办部门预算表:附件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可支配收入171.6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71.65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71.65万元(基本支出13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租、独生子女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2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编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33万元(主要包括美丽乡村督察专项5万元、文明办专项25万元、招商引资专项3万元)

  部门预算收支数据较上年增加27.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收支无变化,并且我市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经费增加。

  我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无数据。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我办政府采购预算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一般办公设备,占政府购总额1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元月1日,我办无办公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仅有日常办公设备(办公电脑、空调、打印复印设备、办公桌椅等)。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

责任编辑:

雷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