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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条例》答记者问(五)
发表时间:2019-02-15来源:宣城文明网

    记者:汤主任,您从事文明创建工作有很长时间了,请谈谈你对《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的认识,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汤池平:文明创建是一项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也是充满挑战的艰辛事业!创建实践证明,新时代需要新文明,新时代呼唤新法治,只有法治化才能推动文明进程的常态长效。《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抓住了关键要害,迎合了时代特征,解决了文明创建进程中的“有法可依”问题,彰显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发展要求,必将对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必将对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产生持久而又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宁国将采取怎样措施宣传贯彻《条例》?

  汤池平:意识是行动的先导,知法才能更好的守法。《条例》颁布之后,我们就已经启动了普法宣传等前期工作,并将持续加强宣传贯彻举措。一是定向宣传,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市直单位普遍发放《条例》文本,并通过电视、网站、纸质刊物等多种载体,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二是广告宣传,把《条例》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发布的重要内容,按照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要求,加大发布力度和密度,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三是融合宣传,逐步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阐释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行业规范的重要内容,同时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融入到志愿服务实践、党员集中学习、大型文艺活动之中,提升《条例》知晓率,为更好的执行《条例》创造条件。

  记者:你们将采取怎样的有效举措,推动《条例》落实?

  汤池平:任何机制作用和法规效应的显现,都离不开“执行”二字,只有“行动”才能保证《条例》效益的发挥,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想,我们应该本着严肃而又包容的心态去抓好落实,把困难考虑得充分一些,把举措考虑得周全一点,总体思路是先市区、后农村,先重点、后一般,以点带面、先难后易,促进《条例》落地落实。具体措施是要把《条例》落实工作和创建突出问题整治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来拉开落实《条例》的序幕,并持续发力,促进整体文明的提升。我们即将实施的首批专项行动,重点针对的是养狗遛狗现象和出店经营问题,集并城管、市场监管、卫生和公安等部门的优势执法力量进行综合执法,开展一定期限内的集中整治和不定期的突击整治,坚持检查与教育、惩戒与表彰并举,务必保证首战告捷。长远看,我们还将把《条例》的落实纳入普法内容和创建考核体系,从机制上保证《条例》宣传贯彻落实的持久化和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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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文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