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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宣城20条》系列解读八:共享单车有序停
发表时间:2019-01-11来源:宣城文明网

  2018年3月30日,哈罗单车在我市正式投放,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迅速点燃了广大市民的骑行热情。市区投放的近8000辆共享单车,成为我市“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重要实践。共享单车在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产生很多问题。一些市民违规骑行、恶意损坏共享单车,特别是车辆乱停乱放尤为突出,人行道上、非机动车道上、机动车泊位里、小区里随处可见零星停放的单车,严重影响到城市管理秩序。

  为此,市政府多次召开“共享单车”规范运营工作座谈会、协调会,还于2018年6月21日出台《宣城市区共享自行车规范运营实施意见(试行)》,引导我市共享单车规范有序运营。我们将“文明使用和规范停放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写入《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将“共享单车有序停”作为《文明宣城20条》第八条内容。旨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增强文明交通意识,一是要遵守交通规则,骑行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不恶意损坏单车,做文明骑行的参与者;二是骑行结束后将单车停放至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车头统一朝向街面,不乱停乱放,不占用盲道、城市绿地、城市道路、消防通道、公交站台等公共区域,不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封闭式小区、办公楼、停车场、车库等封闭区域,做规范停放的实践者;三是积极参与监督、劝阻、举报不文明骑行、乱停乱放、恶意损毁等行为,做文明出行的监督者。

  下一步,我们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正面宣传,督促哈罗单车运营企业加大投入,建设“电子围栏”等设施。同时,我们还要对严重损毁单车、多次不规范停车等骑行人信息进行曝光,涉及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校学生等群体的将抄告其单位。我们相信,通过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共享单车在我市定会实现健康发展,成为高科技产业“帮忙不添堵”的生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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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