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宣城好人”评选委员会评定,仲翠兰等14人当选2015年11月份“宣城好人”,他们分别是:
宣州区鳌峰街道宝城社区居民仲翠兰,拾金不昧,主动将装有1075元现金和6张银行卡的钱包归还失主。
原宣州区国税局职工胡永春,从事税收工作33年,任劳任怨,爱岗敬业,于2015年11月26日因公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原宣州区寒亭镇肖北村村民潘英杰,因病去世,在家人的帮助下捐献眼角膜和遗体用于挽救眼疾患者重见光明和医学教学研究。
宣州区鳌峰街道居民杨志峰,8年来悉心照料患尿毒症的岳父,主动承担所有医疗费。
郎溪县梅渚镇黎明村居民王金兰,13年如一日,精心照顾患病生活无法自理的丈夫。
广德县杨滩镇桐花社区居民李功香,悉心照料患聋哑智障的小姑子50年,书写半个世纪的“姑嫂情”。
广德县桃州镇大木桥社区居民杨世正,不计报酬义务看守、清扫社区公共厕所近十年。
宁国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护理班长李琴,多年来,舍小家为大家,不怕脏,不怕累,以慈母般的情怀精心照料孤残儿童。
宁国市中溪镇东山坞村村民组长边存德,出资1万元帮助村里建设桥梁,主动承担村里困难学子李涛所有学习和生活费用,儿子在其影响下每年捐款2万元用于扶贫助学。
泾县蔡村镇宋村村民董爱英,13年如一日,悉心照料生活不能自理的婆婆和残疾儿子。
泾县茂林镇凤村街道居民汪新宝,自1992年经营一家食品厂以来,始终坚守诚信,一心为百姓制作可口、放心、高质量食品。
绩溪县板桥头乡中村村退休党支部书记戴友之,放弃在家安享晚年,克服种种困难先后组建“凤舞九天”腰鼓队和“春之梦”舞蹈队,为村文化建设奉献力量。
旌德县三溪镇三溪社区居民许爱香,为救治患病的丈夫欠下了巨额债务,丈夫去世后,她独自撑起一个家,生活中勤劳节俭,努力偿还债务,同时还细心照顾家中老人。
旌德县孙村镇玉屏村村民汪哲文,连续六年,每年从自己退休金中捐出1000元用于支持村里开展“美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