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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21-04-15来源:市文明办

 各科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建设文明市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对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等。深入学习《宪法》、《党章》等与文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文明创建事业发展进程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全市文明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开展工作

  切实抓好《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一是宣传《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通过宣传,让广大市民认识到,出台《条例》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举措,是顺应市民期待,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从而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学《条例》、遵《条例》、用《条例》的自觉性。二是宣传《条例》的基本内容。《条例》共6章46条,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促进、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部分,各部分之间自成体系又紧密联系,为市民素质提升提供了根本遵循。要通过刊发《条例》、印发单行本、解读释义、公益广告展示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宣传,使《条例》内容人人皆知。三是宣传文明行为促进的做法成效。通过在媒体设置专题专栏、评选市民创建之星、开设文明讲堂等形式,宣传各地、各单位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动态,宣扬文明行为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现象,营造“宣城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的浓厚氛围。

  切实抓好《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教育。

  一是有计划学。各地各单位尤其是各级文明办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推动把《条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列入同级党校党政干部培训计划,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条例》、用《条例》。二是相结合学。要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特别是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三是抓培训学。要采用培训班、研讨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同志、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熟读《条例》原文,准确把握《条例》各项基本制度和具体要求,确保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四是开专题学。指导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加强《条例》的学习,组织志愿者开展专门培训,强化对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和水平。五是主题月学。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策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广泛深入集中开展《条例》的宣传普及,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六是强阐释学。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围绕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法规条款、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读,认真做好有关社会舆论的引导工作。七是广引导学。要设计制作投放一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的公益广告,生动活泼地宣传《条例》,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

  精心策划和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文明创建工作者的法律宣传与普及。全体干部要自觉学法用法,参加法律知识统一测试,加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依法开展工作,并纳入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中。

  (三)不断深化“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联点共建、扶贫帮困等活动,在“3·18”、“12·4”等重要节点大力推进法律、法规、制度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站等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通过发送宣传材料、讲座等方式,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努力为文明创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公务员法、行政法、反腐倡廉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教育,增强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宣城市文明办

2021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

雷 志红